联系我们
  • 湖南华珍投资有限公司
  • 电 话:400-090-5889
  • 电 话:0731-85534699
  • 地 址: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
  • 416号泊富国际中心写字楼12楼12027,12028
新闻动态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新闻动态

国务院支持小微的组合拳——详解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

发布时间:2019-07-06 05:23

纾困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仍在加速汇集。6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下一步,要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,保持松紧适度,并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变化适时预调微调,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,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实际利率进一步降低。

 

自2018年以来,随着各项纾困政策密集出台落地,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取得明显成效,企业融资成本也已经有了实质性的下降。

 

截至2019年5月末,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.15万亿元,其中,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.25万亿元,较2018年年初增长了2.57万亿元,增幅达到33.46%,比各项贷款增幅高14.17个百分点;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户数1928万户,较2018年年初增加660万户。2019年前5个月,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6.89%,较2018年一季度平均水平下降0.92个百分点。

 

此次国常会再次聚焦小微企业融资的“老话题”,对小微企业融资领域的“顽疾”对症下药。国常会指出,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,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,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,推动银行降低贷款附加费用,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。

 

“当前,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依旧有不畅通的地方。”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,央行通过TMLF等工具向市场注入流动性,使得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,市场利率已经较之前有所降低。但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依旧与基准利率挂钩,导致市场利率的降低无法完全传递至小微、民营等实体部门的贷款利率。要解决这一问题,就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,完善央行对利率的市场化调控与传导机制。

 

另外,温彬表示,在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中,除贷款利息外,担保费、评估费等附加费用也占了不小的比例。通过清理不合理和违规收费,降低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,能更加全面地体现对小微企业的支持。

 

一直以来,银行都是支持小微企业的主力军。近年来,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展战略、体制机制、产品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,取得了增量、扩面、降本、控险平衡发展的成效。6月25日,银保监会在浙江省台州市组织召开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现场交流会。会议指出,面对当前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经济调整压力,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服务小微企业作为“守初心、担使命”的重要行动,牢记回归本源、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和宗旨,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。

 

需要强调的是,从现实情况来看,收益能否覆盖成本关乎银行支持小微的可持续性。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(2019)上表示,监管支持商业银行按照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进行合理定价。在此基础上,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成本。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,一定要有技术、手段、风险控制能力,如果没有这个能力,很难做到可持续的普惠。

 

李均锋进一步表示,目前正在着手两件事,进一步推动普惠金融发展,一是制定“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规划(2021-2030)”;二是进一步引导商业银行把小微金融做得更好。他强调,在银行贷款方式上,会强化监管政策和措施,希望下半年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贷款上进一步发力。

 

除了信贷政策,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也有望发力纾困小微。国常会明确,要实施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,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,降低再担保费率,引导担保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。

 

今年以来,国常会不止一次提到,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要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。4月17日召开的国常会就要求,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年度支持小微企业2000亿元担保贷款、户数10万户以上。各地要尽早实现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%、500万元以上不超过1.5%的目标。早在2015年,国务院曾发布《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》。随后,陕西、湖南等省份相继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。去年9月份,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已正式运营。

 

虽已布局,但融资担保在国内尚未很好地形成风险分担的生态,没有充分发挥出促进银行支持小微的作用。政策层面多次强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要在支持小微领域发力,这说明融资担保既是未来的重点,相对来说也是弱点。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《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(2018年)》(以下简称《白皮书》)指出,小微金融痛点排序第五位的是“政策性担保体系的支撑作用尚未完全发挥”。

 

《白皮书》称,虽然目前我国已有相当数量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,但受制于体制机制障碍,实际担保效果尚未有效发挥。一是担保放大倍数偏低。多数政府性担保公司的放大倍数低于两倍,部分担保机构存在资本金不到位和“担而不偿”等问题,没有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。二是支农支小定位有待强化。部分政策性担保机构存在偏离担保主业、聚焦支小支农力度不够、担保费率偏高等现象,偏离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定位。三是正向激励不足。四是管理水平亟待加强。部分政府性担保公司缺少市场化运作的经营团队和专业人才,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,难以支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开展。

 

温彬表示,针对部分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偏高问题,此次国常会再次提出要降低再担保费率,引导担保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,这有助于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融资担保带来的好处,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。

 

文章转自金融时报